GD2025121201ZP0000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数字技术分公司2025年度社会招聘公告
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数字技术分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注册成立,作为宁波轨道交通集团科技型分公司,将全面承接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建设、开发与运营服务,助力集团实现技术自主可控、降本增效与信创基础上的智慧化升级。
因公司发展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人、软件开发(后端)岗位2人,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应聘要求
(一)基本要求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思想政治素质好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大局观,廉洁自律,无违纪违法记录。
2、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,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。
3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,服从组织工作安排。
4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。
5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:
(1)正处于刑事处罚期内的;
(2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
(3)有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。
(二)招聘岗位、人数及资格要求
招聘岗位 | 人数 | 资格要求 |
人力资源管理 | 1 | 1.35周岁及以下(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工商管理类、公共管理类、应用经济学类等相关专业; 2.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(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不做此要求),并具有3年及以上中大型企业薪酬绩效管理工作经验,擅长市场竞争型企业的薪酬体系搭建和激励方案设计; 3.熟悉企业人力资源日常管理工作,掌握各类招聘渠道和人才甄选方法,了解培训方式和流程,熟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; 4.逻辑思维和创新能力较强,数据敏感度较高,具备良好的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;具有出色的语言表达、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,高度的工作责任心,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合作精神; 5.具有信息技术行业背景者优先。 |
软件开发(后端) | 2 | 1.35周岁及以下(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软件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电子信息、信息与通信工程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; 2.具有3年及以上开发经验,经历过至少一个项目的成功上线; 3.熟悉主流开源框架,如SpringCloud、Mybatis、Spring Boot等,了解其原理和机制;熟悉分布式、缓存、消息等机制,如Redis、nginx、rabbitmq等;熟练使用操作国产数据库,具有高并发场景下海量数据业务处理的实践经验; 4.具备高度的责任感、很强的学习和沟通能力,以结果为导向,推动项目按时落地; 5.有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等相关业务系统设计、分析、架构、开发经验者优先,有系统架构师、系统分析师、软件设计师资格认证者优先。 |
注: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1月30日(含)。
二、公布及报名时间
2025年12月12日-2025年12月25日。
三、报名方式
应聘者需通过宁波轨道交通官网的招聘系统或“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招聘”微信公众号(二维码详见下方)进行注册,按要求填写并投递简历,其余途径投递的简历视为无效。
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资格审查
1、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和岗位匹配度进行报名资格审查,不符合报名岗位条件的,取消资格。通过报名简历审核筛选,确定参加笔试人选,并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者。
2、面试当天对应聘者提交的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等原件进行复审。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取消资格。
(二)笔试、面试: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未按时参加者,视作自动放弃。笔试和面试为百分制,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: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(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)。面试合格分为80分,面试不合格者淘汰,成绩按从高到低以1:1的比例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。
(三)考察、体检: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,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,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放弃考察、体检,或考察、体检不合格的,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。
(四)公示:拟录用人员将在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(五)录用
1、经公示无异议,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。
2、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,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报到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3、考察、体检、公示或录用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,公司可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,如递补则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顺次确定递补人员名单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申请岗位前,请详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,了解所申请岗位的要求,并具有强烈的就职意向。
(二)应聘者对所提供的简历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全面、如实地填写教育经历、工作经历及个人能力等,凡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提供虚假信息、资料不齐全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,即取消资格。应聘相关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。
(三)在招聘所有环节中,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。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、停机等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,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。
联系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77号金融中心H座19楼。
联系人:叶老师
联系电话:0574-83882317
联系时间:工作日9:00-12:00,14:00-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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